拼音gōng yòng shì yè
注音ㄍㄨㄥ ㄩㄥˋ ㄕˋ 一ㄝˋ
繁体公用事業
词性名词
⒈ 城市和乡镇中供居民使用的电报、电话、电灯、自来水、公共交通等企业的统称。
⒈ 指城镇中为适应公众的物质生活需要而经营的各种事业。如电力、自来水、煤气燃料、公共交通,以及住宅建筑、修桥铺路等。
⒈ 由政府经营和社会公众日常所需事物相关的事业。如水电、交通等均是。也作「公共事业」。
1.为了更有效统筹这些工程,并尽量避免妨碍交通,路政署每月均召开一次道路挖掘统筹委员会会议,与各公用事业公司、警方及运输署人员商议有关事宜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