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rèn lǐng
注音ㄖㄣˋ ㄌ一ㄥˇ
繁体認領
词性动词
⒈ 核对确认后领收。
例认领失物。
英claim;
⒉ 法律名词。生父承认非婚生子女为自己亲子女,称为认领。
英adopt;
⒈ 辨认并领取。
引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二五:“知县出了一张榜文,召取尸亲家属,认领埋葬,也不曾有一个説起的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八十回:“留难了十多天,到底被他把两船女子扣住,各各发回原籍,听其父母认领。”
⒈ 法律上指非婚生子女经生父认领者,视为婚生子女、其经生父抚育者,视为认领。非婚生子女与其生母之关系视为婚生子女,无须认领。
1.两个月后这位朋友回信,告诉陈志强,原来的台南坟场已经不在了,改成了一座公园,有主的坟墓大都被家人领走、改葬,无人认领的则搬迁到台南市的无名公墓。
2.你若记得它一切都会变得透明而清晰。这透明就是自由、就是智慧、也是你与生俱来的权利;如果你不认领它,没有人需要为你承担责任。你只要愿意请求,它就是你的。
3.保卫科的人仔细检查了一遍却毫无收获,因为尸体是无人认领的意外死亡者大家决定将这件事不了了之。